申报时间:2020-03-10 00:00:00 至 2020-12-30 00:00:00立即申报
第二条 给予新增贷款贴息。对企业在2020年第一季、第二季度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(含展期或续贷),按对应期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以2020年1月20日LPR4.15%为准)的50%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。
一、申报流程
1.企业向所在园区受理单位提交申请;
2.园区受理单位初审汇总后报经济发展处;
3.经济发展处审核后报批,计划财政处核拨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借款合同签署时间以及同笔借款合同项下的放款时间都必须在2020年1月1日-2020年6月30日期间。
2.依据银行借款合同或借据,高于2.075%的利率,按2.075%补贴;低于2.075%的利率,以实际利率补贴。
3.借款利息补贴按2020年1月1日-2020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借款天数计算。
4.经营性贷款主要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,补充企业流动资金需求,以银行的借款合同约定内容为主(购买厂房、研发楼、物业经营类的贷款除外)。
5.外币贷款补贴操作:
(1)换算外币借款金额、借款利息以及补贴金额,汇率以2020年1月20日央行发布的的中间价为准进行换算。
(2)依据银行借款合同或借据,高于2.075%的利率,按2.075%标准补贴,低于2.075%的利率,以实际利率补贴。
6.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,且不高于政策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。
7.2020年7月1日起可提交申请兑现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企业申请书
2.加盖银行章的企业借款信息一览表(见附件)
3.企业的借款合同或借款收据复印件
4.企业收款收据
5.企业承诺函
6.园区受理单位的初审函
以上材料(加盖企业公章)一式两份,统一由园区各受理单位汇总初审后,上报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审核。
四、申报受理
统一通过园区服务平台受理(创+在线:www.xmsoft.com),线上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。
软件园二期: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4楼产业服务部,联系人:林玉婷,电话:5953015。
软件园三期:厦门市软件园三期B区16栋1楼创+驿站,联系人:陈雅清,电话:5953921。
五、责任部门
经济发展处 联系电话:5380089
附件下载:企业借款信息一览表.xlsx